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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围绕《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以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保障学校教育质量为目标,引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人员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学校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管理,结合教育部岗位设置与管理相关意见合理规划岗位方案;尊重院级单位发展特点,推动院级单位构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分类评价体系,努力完善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质量标准,强化校内外同行专家评议,实行基层评委会、院级单位学科组评议及校级评委会三级评审制度,保证评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应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以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素养和严谨学风,努力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水平。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应遵守《天津大学师德规范》,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申报人员参照上述师德规范要求,在各自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中应做到努力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积极投身学校的教书育人活动,高质量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相关政策请登录天津大学办公网——职称评审栏:
http://zcps43255.app.tju.edu.cn/
1.主文件:
《天津大学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1〕2号;
2.补充意见:
《天津大学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2〕4号
《天津大学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天大校人〔2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