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政策引导
  资格条件 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导航>职务晋升>资格条件 
字体大小:[ ]    

资格条件

 

申报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满足一定资历条件,并达到相关岗位业绩水平要求。天津大学实施教学科研系列岗位分类评价与分类管理,各院级单位在学校指导性意见前提下确定各自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分类评价体系,学校总体指导意见(2011年以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及院级单位晋升分类评价体系参见天津大学办公网职称评审信息栏(登录公文网-职称评审信息栏)。
注:关于新来校工作人员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博士学位的新入校教职人员,到岗时间满一个月且经院级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博士后);
  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新入校教职人员,到岗时间满三个月且经院级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本科和双学位毕业人员来校工作满一年且经院级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入校前曾工作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职员工,如入校时未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可按上述程序确认,需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程序和要求执行。